工程服务的对象是当年中国贫困的大学生或者想继续求学再就业的贫困社会青年,他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受助学生不能同时享受其它形式的资助;
倾向于受助学生毕业后到基层、艰苦地区就业;
无业状态急于掌握技能改变家庭状况的。
区别于同时期存在的“新长城”、“希望工程”等公益助学活动, “中国民办院校教育扶贫工程”侧重于有志求学青年的再教育,包含范围更广,不仅仅局限于大学生和中学生,强调再教育后带动再就业,再就业后支撑一家人,并能够带领其他人共同摆脱贫困。 |